关于麦地被插钢条 农户夜里巡逻抓凶手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这人已经连续祸害我们四年了!”近日,江苏盐城,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事件!王女士与丈夫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夫妻俩主要是靠种植麦子等农作物,养家糊口。但连续四年,王女士在农忙时节使用收割机收割已经成熟的麦子时,其田里就会莫名其妙地出现钢筋条,导致其收割机损坏,并严重拖延了收割时间。
王女士与丈夫怀疑这是有人故意为之的,不然不可能连续四年,而且那么巧都在农忙时节才出现钢条。为了揪出幕后黑手。王女士决定今年在农忙时节前,与丈夫晚上开始在田地巡逻。
果不其然,二人在那天晚上将一名身穿黑色上衣、手持一把钢筋条的男子当场抓住。王女士随即报警求助。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山西云资讯)
有网友说,这名男子可能是同行。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拖延王女士收割麦子的时间。也有网友猜测,可能这名男子与王女士一家有仇,故意搞破坏。
其实不管男子出于什么目的,其行为涉嫌违法,乃至构成犯罪。因为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只要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该法条同时还规定,价值5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退一步讲,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但私以为,四年来维修收割机的费用,大概率是远超5000元以上的,即代表男子的行为,应当构成犯罪。
注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除了是数额犯,在某种意义上讲,亦是情节犯。因为刑法规定,除了数额方面可作为定罪依据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仍可认定为构成犯罪的。
具体到本案中,王女士是农民,其与丈夫一年四季脸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一年下来也挣不了多少钱。但这名男子却连续四年通过插钢筋条的方式,搞破坏。
因此私以为,即便该男子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未达到50000元以上,也应当认定其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即应在3-7年范围内,考虑量刑并从重处罚,以此方式还给王女士夫妇俩一个公道。
近日,江苏盐城。为什么会有人在麦地里插钢条?
女子连续四年收麦子之前被插钢条,收割机严重遭到损坏,今年又到了收麦子的时候,夫妇两个夜夜巡逻终于抓住了插钢条的坏人。
有网友:人可以坏可以不讲理,但是千万别做缺德事。
有网友:钢条也不便宜啊,这干坏事也得投资。
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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