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夫追债151万 妻子却为对方造伪证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看到这个新闻的第一眼,我觉得“这老婆真坑老公!”再看第二眼,觉得坑的好!为什么呢?
老公打官司追债,老婆作为案件第三人出庭,却帮欠款人做证说对方还了121万元了,还拿出了银行存款回单等证明。
老公不仅不认可,还说老婆与对方在自己服刑期间约会,有不正当关系,“是恶意串通!”
最终,西湖法院从其老婆提交的证据中找到了破绽,对他们的虚假诉讼行为出具处罚决定书,每人罚款10万元。
(新闻来源:都市快报)
原本亲近的夫妻,应该一致对外共同追回欠债,妻子却倒戈欠款人,不惜做伪证帮助欠款人逃避债务。
这女人脑子进水了吗?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呀?要知道,为了做伪证,张先生的妻子罗女士可是费尽心思。不仅出具了11张收条,罗女士还提交了35万余元、16万余元、12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回单等证据,并说其他现金均用于还债及日常开销。
不说写这11张收条煞费苦心,需要算计怎么写合适,关键是还要制造银行存款回单,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当然假的是经不起考验的,法官查实他们在撒谎。
一是,董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年,显然不具备还款能力。经过去银行查证,罗女士提交的35万余元、16万余元现金存款回单显示两笔款项来自罗女士及其儿子的定期存款本息,根本不是董先生的还款。
二是,案涉借款发生在张先生结婚前,属于张先生婚前个人债权,不是夫妻共同债权。罗女士与董先生恶意串通的情况下,二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不能视为本案还款。
因张先生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董先生,其与董先生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董先生不需要归还151万,法院判决董先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先生借款本金5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0万余元。
虚假诉讼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法院也就罗女士与董先生的虚假诉讼行为,出具罚款决定书,作出每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有网友点评得特别到位:恶人自有恶人磨,放高利贷有伤天和,结果是后院起火。还好不是潘金莲西门庆。
张先生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董先生赚取利息差,这类借款合同无效,情节严重者,还会构成高利贷转贷罪。张先生本身的操作就是违法的。所以他被骗甚至被绿后院起火一点不值得同情,这也是我看到第二眼觉得坑得好的原因。
还有很多网友在斥责罗女士:这种女人,让她打包自己滚蛋!她已经不配享用男人创造的财富了,更给这个家庭抹黑!所以,只配净身出户。
最毒妇人心,说的就是罗女士这种人。
我想说,这倒是有些“以毒攻毒”的意思。投机取巧牟取暴利者遭受到被绿减息,虚假诉讼者被罚款。#打卡郑州美好生活# #我要上微头条#
大家觉得呢?
杭州这是追债事件:实在太狗血了!!!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妻子,这是借款人的妻子,串通、合谋、造伪证来整自己的丈夫(放贷人)!真是荒唐透顶!
真是颠覆所有人的认知,这还是婚姻吗?反映妻子对婚姻的极不尊重、背叛、道德沦丧,也是对丈夫极大的侮辱,同时也在践踏丈夫的尊严,竟然伙同外人造伪证,瞒天过海,趁着丈夫入狱,借款人董某还开着自己丈夫的车招摇过市,大摇大摆,真是嚣张至极!!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妻子,才敢做出如此荒唐之事,真是离经叛道,闻所未闻,玷污婚姻的神圣!
如果不爱,就请你离开,既然爱、既然结婚,就要坚守起对婚姻应有的尊重、忠诚,婚内出轨我想在中国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不能容忍的,这是婚姻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底线、也是做人的底线!。妻子竟然如此腌臜不堪,很明显就是现代版的潘金莲,水性杨花,放荡不羁,在古代这样的女人是要浸猪笼的!!!
庆幸的是丈夫赢了这场官司,虽然输了婚姻,我想这样的婚姻存在也毫无意义,不要也罢!赶紧离婚,远离这样龌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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